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的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人数多可列表):
执行案号:(2022)粤0306执恢1669号
执行依据:(2012)深宝法民一初字第2059号民事判决书。
涉案标的:2357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叶百香,男,汉族,1966年7月3日出生,住广东省紫金县黄塘镇拱桥村委会增村村民小组66号,身份证号码442522196607036437。未履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235700元及相应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住处使本院找到被执行人的,及举报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本院核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执行到位资金的10%予以奖赏。两个以上举报人就同一个线索举报的,悬赏金由在先举报信息的举报人获得。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严禁举报人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0755-27805979、0755-23305293(工作日)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