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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惠州市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99号车位的公告(第一次)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4-23 16:53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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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42410时至2023425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5/05 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序号

不动产信息

不动产证号

建筑面积/m²

起拍价:元/

1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05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28

34.65

85000

2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06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29

27.02

85000

3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07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30

27.02

85000

4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14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37

33.55

85000

5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15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38

37.35

85000

6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16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39

27.53

85000

7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17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40

32.3

85000

8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18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41

32.42

85000

9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29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52

36.22

85000

10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32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55

25.35

85000

11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33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56

26.63

85000

12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34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57

30.01

85000

13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35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58

27.19

85000

14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36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59

26.6

85000

15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39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62

23.22

85000

16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42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65

27.61

85000

17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47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70

22.48

85000

18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50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73

25.25

85000

19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53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76

27.73

85000

20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54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77

27.12

85000

21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55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78

27.12

85000

22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56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79

20.32

85000

23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59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182

30.18

85000

24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86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09

31.29

85000

25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87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10

33.13

85000

26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90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13

33.13

85000

27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97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20

30.06

85000

28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98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21

30.06

85000

29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099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22

30.06

85000

30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03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26

29.82

85000

31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04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27

29.82

85000

32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10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33

26.45

85000

33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41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64

26.99

85000

34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42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65

26.99

85000

35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44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67

30.95

85000

36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45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68

28.27

85000

37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47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70

26.99

85000

38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51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74

26.99

85000

39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74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297

30.68

85000

40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77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00

30.68

85000

41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78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01

30.68

85000

42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80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03

30.68

85000

43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87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10

30.68

85000

44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199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22

31.9

85000

45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204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27

30.06

85000

46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206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29

30.06

85000

47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210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33

30.68

85000

48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213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36

30.06

85000

49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214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37

30.68

85000

50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216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39

30.68

85000

51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219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42

30.68

85000

52

龙门县龙城街道龙新公路边星晖家园半地下车库224号车位

粤(2018)龙门县不动产权第0000347

30.68

85000





















































































































































[上述五十二个标的分开拍卖]

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和土地使用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

拍卖物是否存在租约:不详;

法院现场勘验时,从物业管理处了解到截止2023112日止,上述每个车位都租赁不详,暂无人向法院提交租赁合同,请自行核实,具体情况以实际为准。

保证金:8500元,增价幅度:1700及其倍数

特别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惠州市惠城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停车位租售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建设单位应按照公平、公开的销售方式出售或出租开发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位。配比不超过11时,每套房屋业主只能购买本物业管理区域内1个停车位;配比超过11且不超过21的,对超出11部分的停车位,建设单位可向每户业主出售第2个停车位;配比超过21且不超过31的,对超出11部分的停车位,建设单位可向每户业主出售第3个停车位。以此类推。开发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途属于非住宅的房屋,以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为1个单元(套)参与计算可购停车位,即房屋建筑面积每100平方米可以购买1个停车位。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含)的住宅,可在本条第二款限制下额外多购买1个停车位。

提示:

1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租约相关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房产居住和租赁情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一切风险和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寻法律途径处理。

3、涉案物业拖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气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现场勘验时,从物业管理处了解到截止2023112日止,上述每个车位都欠车位管理费人民币4400.00元以及违约金人民币2746.00元,共计人民币7146.00元。

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之日10个工作日前与本院联系。

 

二、竞买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地方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房屋所在地政府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组织司法拍卖房产活动时,发布的拍卖公告载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及其相应法律后果等内容,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在司法拍卖房产成交后、向买受人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应当审核买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买受人不符合持续具备购房资格条件,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共同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拍卖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同意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身份参与竞买。法院对于优先购买权人资格的认定不视为对相关租赁合同有效性的认定。

 

三、优先购买权人

截止至拍卖公告之日,尚无人申报。

 

 

四、咨询、展示看样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电话:0755-82594382(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前往)

2、集中看样安排请竞拍十日前电话咨询和预约;不集中安排看样的财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拍卖方式

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应在拍卖成交的2个工作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注明买受人姓名、联系方式、拍品名称。本院在收到申请后,将会制作相关文书并通知买受人签收文书的时间、地址。

 

六、拍卖流程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账号:30205254551000),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4、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相应主体自行向本拍品所在地的税务和国土等部门咨询。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垫付。买受人垫付后,应当凭税务机关开具的凭据原件、垫付人收款账户确认书、垫付人银行卡复印件等在10个工作日内向本院申请退款,逾期视为买受人自愿负担。

5、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因拍卖财产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拍卖人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6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七、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本院已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和权利人,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注意事项

1、拍卖房产位于深圳市的参与竞拍人应符合深圳市关于住宅类房产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拍卖房产位于深圳市外的需符合拍卖房产所在地购房政策,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竞得人在竞买成功、缴足拍卖余款、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购房资格。

该业务可在线上办理:竞得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搜索“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服务事项,进入申办页面后,竞得人填写申请信息,并根据页面提示要求上传《拍卖成交确认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居民户口本、社保或个税缴纳明细等申请材料。竞得人也可预约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3、公积金中心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对竞得人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查,并出具《购房资格证明》或《不具备购房资格告知书》。

竞得人可在申办页面查看和下载电子版《购房资格证明》。竞得人如需要盖实体章的纸质证明,可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仅限于本次住宅类法拍房的过户之用途。

4、竞得人应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购房资格证明》提交至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审查后可依法作出过户执行裁定书。

5、竞得人无购房资格,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的,法院将撤销拍卖并重新拍卖,该竞得人不得参与该标的物的后续竞拍。

6、因无购买资格导致不能过户的一切风险,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并将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如存在悔拍、恶意竞拍等情形的,依法将受到没收竞买保证金、罚款等处理。

7、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8、可贷款拍品的贷款须知:

1)对可以申请拍卖贷款的拍品,竞买人可在竞拍前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竞买人向银行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行为,系其与银行双方的金融借款行为,竞买人可与银行联系,能否贷款成功及相应后果与法院无关,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2)申请拍卖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本院向买受人出具《拍卖成交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付清尾款。

3)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授信资料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按时完成审核或者经审核后不同意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在竞拍成功后均应按照《拍卖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交款而导致流拍的法律后果。

4)竞买人如有申请拍卖贷款服务的,就具体事项自行与银行对接,具体操作及应承担的风险与法院无关,竞买人可与银行联系,能否贷款成功及相应后果与法院无关,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5)竞买人可自行选择贷款银行,不同银行的贷款规则可能不同,具体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联系了解。

9、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0、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55-8259 4382

举报监督电话:0755-2999 780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一巷四号西乡人民法庭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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