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26日10时至2023年11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何伟光持有的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2790股股份 [托管代码:09138,权益持有人代码(股东代码):G10030098]
起拍价:171631,保证金:17000元,增价幅度:850元及其倍数。
注:
1.竞买人需符合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
2.查封情况: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查封;
3.抵押情况:不详;
4.有优先购买权,因股东人数众多,无法进行通知,故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告并予以说明,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上述情况已告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为通知)
5、因股份总价值较高,参拍出价需慎重,一旦竞买成功,悔拍将承担严重不利后果。
6、股份转让产生的税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7、股份划拨过户相关限制政策咨询证券管理机构政策规定。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家政策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具体的资格或条件,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3、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殊说明:
1.竞买人应自行前往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本标的相关情况,未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被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竞买人应自行前往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并核实自身是否符合竞买本标的的资格和条件,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竞买人应当充分甄别自身条件,并承诺自行承担条件不适合的法律后果,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55-25188569;
4.拍卖标的成交后涉及股权变更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优先购买权人
已通知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为通知优先购买权人。
四、咨询的时间与方式
1、本次拍卖标的法院已经委托深圳市鹏润金服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标的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竞买人可拨打电话0755-2999-7362进行咨询。
2、集中看样安排请竞拍十日前电话咨询和预约;不集中安排看样的财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拍卖方式
1、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如买受人需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应在拍卖成交的2个工作日内向本院递交书面申请《拍卖余款缴纳通知书》,注明买受人姓名、联系方式、拍品名称。本院在收到申请后,将会制作相关文书并通知买受人签收文书的时间、地址。
六、拍卖流程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京东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创业路支行,账号:30205254030763),款项全部缴清后,本院方可出具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如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向相关部门送达,买受人持法院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由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5、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6、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七、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本院已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因无地址确认书、已知信息有限等因素无法通知的被执行人和权利人,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81。
十、注意事项
1、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是本院对本次拍卖标的物进行拍卖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活动,本院组织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755-2999-7362
举报监督电话:0755-2999-7807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和平社区德金工业园四区四号福永人民法庭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