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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改革创新案例精选之:审判管理篇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1-12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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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管理促进审判,科学调度服务审判

改革背景

  2016年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随着司法改革的快速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基础性改革,以及先期已经开展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都对原有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案件质量管控等各个方面带来新的挑战。为更快适应、积极配合司法体制改革,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宝安法院在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持续发力,深入推进审判管理改革创新,坚持精细管理,构建科学、动态的审判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审判质效,保障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

改革措施

  一是动态分案促均衡。制定《案件动态管理的规定(试行)》,实行动态分案制度,确保法官收案量相对均衡,以均衡分案促进均衡结案。以部门庭室、团队个人整体收结案为标准,设定峰值,达到峰值自动分流。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分配给专门的审判庭室或团队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由院庭领导承办。兼顾专业审判和整体效率,避免出现“收案大户”。开发宝安法院数据集中平台,实时监测各项质效指标,开展态势分析,提高指标数据的分析运用能力和决策建议能力,确保全院审执工作高效运行。

  二是立体监管增质效。加强判前业务指导、重要节点监督、判后质量评查,“三大维度”立体覆盖,形成案件质量监管的完整“闭环”。

  判前业务指导维度,发挥“一议三会”(合议庭、主审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作用,优化议事规则,确保案件经得起评议、检验。建立院领导巡回指导机制,院领导带领专业审判庭定期与派出法庭进行业务座谈,破解法律难题,统一裁判尺度。

  重要节点监督维度,明确并强化院庭长、主审法官、管监庭的质量监管职责,依托重点案件判前报备、重大敏感案件备案机制,重大敏感案件加注标签,实行全流程重要节点备案监督,确保“放权不放任”。

  判后质量评查维度,建立全方位质量评查体系,涵盖庭审、文书、案卷三大载体,定期评查、定期通报、限期整改,并对反复出现问题的法官予以适当惩戒,增强评查结果的刚性。

  三是强化问责抓审限。建立长期未结案件长效治理机制,每半年一次专项评查,审委会专职委员牵头组成专项评查组,实行“一案双查”,建立台账,领导包案,逐案清理,问责到人;设立长期未结案件警醒榜,每月发布,排名靠后的予以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后三名的,取消评优资格。

  四是奖惩结合明导向。建立办案团队标兵评选机制,出台《办案团队标兵的评选办法(试行)》,将案件质量指标和长期未结案件指标纳入评分范围,周周有排行、月月有评选,激发办案积极性,营造争先氛围。定期开展“三优”评选工作,充分调动打造精品案件的积极性。建立“两令一书”制度,年初下“任务令”,年底根据完成情况签发“嘉奖令”或“批评书”,强力推进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普案快速宣判率”、调研等工作,做到人人有任务,层层抓落实。

改革成效

  宝安法院充分发挥审判管理“规范、保障、促进、服务”的作用,通过一系列审判管理创新改革,建构既做好宏观层面的态势分析、质效监管,又做好微观层面的团队建设、质量把关的科学审判管理机制,推动审判执行业务全面发展。2016—2018年,宝安法院共受理案件235770件(含旧存案件),审结222941件,人均结案568.73件,位居全国基层法院前列,结案均衡度保持全市法院前列,长期未结案件占全院存案的比重持续优于省法院设定的参考值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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