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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改革创新案例精选之:家事审判改革篇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1-12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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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改革:情感愈疗修创伤 柔性司法显关怀

改革背景

  家庭的和谐问题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多年来我国离婚率持续攀升,对和谐稳定的家庭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为积极应对家事案件数量逐年上涨、类型趋于复杂多样、矛盾化解难度加大等现实情况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妥善化解家事矛盾,最高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社会变化步伐不断加快,人员跨地区流动总量迅速增加,外来流动人口的婚姻家庭关系不稳定;家庭财产形态日趋多样,离婚双方对财产的争夺激烈,因离婚而衍生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纠纷、探望权纠纷等增多,家事纠纷呈现“多、大、新、难”等特点,现有的家事审判规则已不适应家事案件的高度人身属性和私密性等特点。

  2016年4月,宝安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多年来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实现了从当事人对抗主义到职权主义,从刚性裁判到柔性司法转变,实现从法律、社会、心理、情感等领域对家事案件进行统合,彰显司法温暖、人性关怀。

改革历程

  2012年9月,成为深圳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

  2013年7月12日,通过《家事案件审理规程》、《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家事调解员工作规程》。

  2013年9月22日,正式成立深圳市首家家事审判庭。

  2016年4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深圳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家“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

  2016年9月,修订《家事案件审理规程》、《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细则》、《家事调查员工作规程》和《家事调解员工作规程》, 通过《家事审判社工工作规程》。

  2017年1月,正式启用家事诉讼中心。

  2017年3月,宝安法院洪胜元同志荣获“2016年度全国妇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7年9月,出台全省首份《家事案件心理咨询工作规程(试行)》。

  2018年7月,宝安法院家事审判庭荣获 “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张力英庭长荣获“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改革措施

  一、以先进理念护航,推动“四个转变”,构建现代家事审判改革新格局

  宝安法院重点着力于审判功能上的关键转变,推动从单纯裁判调整功能向调整、修复、救治复合功能转变,推动从注重当事人辩论主义向职权主义转变,推动从关注当事双方权益向子女、家庭、当事双方、社会综合利益平衡转变,推动从家事一元裁判向家事纠纷综合性、多元化解决转变。

  二、以专业化审判为保障,实现“四个升级”,构建新型家事诉讼工作机制

  1.审判机构专门化

  2013年9月,宝安法院正式成立全省首家具有独立编制的家事审判庭,统一审理全院的家事案件。

  2.家事审判队伍专业化

  按照“法官+助理+事务官”的模式组建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聘请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引进社工为司法服务人员。

  3.审判场所专门化

  2017年,建立全新家事诉讼中心,设当事人接待大厅、现代化圆桌审判庭、专业调解室、单面镜观察室、心理疏导室等,利于高质效化解矛盾纠纷。

  4.家事审理机制专门化

  (1)家事案件立案流转绿色通道。为提高案件流转效率,设立了专门窗口受理家事案件,并制定了《家事诉讼指南》,强化家事纠纷诉讼指引与提示,启用区别于其他案件的特色档案袋,方便案卷识别。

  (2)独特的家事案件审理规程。制定并施行《家事案件审理规程》、《家事调解员工作规程》等系列规章制度,规定调解优先等原则,制定财产申报程序、委托调查程序等独特的审理程序。

  三、以综合协调解决为目标,突出心理救治,创新多元化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机制

  1.诉前联调程序

  创设“婚调委+调解工作室+专职调解员”新模式。与区妇联共同成立“婚调委”工作室,一名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婚调员常驻法院参与婚姻家庭纠纷的诉前联调工作。同时,选聘两名专职家事调解员,对家事案件进行全程调解。

  2.反家暴联动机制

  与区公安分局共同印发《关于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办法》,与公安、妇联、民政共同签署《宝安区家庭暴力预防与处理工作体系工作方案》,搭建全区统一的家庭暴力预防与处理平台。2019年5月,与区政法委、区网格办等多部门建立宝安区家庭暴力预防救助智慧管控体系(“管控通”平台),形成了多部门反家暴的联动机制,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有效控制了家暴案件民转刑的概率。

  3.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制度

  从机关干部、社区挂点律师、人民调解员中选任53名家事调解员、76名家事调查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可根据需要将案件委托家事调解员调解,注重发挥社区组织、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在调解中的作用。法官在庭审中无法查清案件事实的,可委托律师、社区调解员等组成调查员团队,通过实地走访邻居、向有关机关调查等方式查清事实,形成家事调查报告,供法官裁判参考。

  4.心理疏导制度

  2017年6月,与深圳市心协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在家事诉讼中心共建“心理疏导工作室”,心理咨询师通过诉前、诉中、诉后全程参与当事人心理疏导、心理测评等工作,最大限度平复婚姻家庭纠纷各方因感情危机形成的心灵创伤。2019年11月,发布全省首份《宝安区人民法院心理咨询工作规程》,提升了家事案件心理疏导专业化水平。

  5.“重启幸福”工作室

  2018年1月,宝安法院与区妇联签订《关于成立“重启幸福”工作室框架合作协议》,共建“重启幸福”工作室。依托区妇联“妇女儿童服务中心”内设项目和课程,为当事人提供个性化、深层次的幸福培育计划,扎紧家庭幸福的社会纽带。

改革成效

  近几年,宝安法院年平均受理家事案件2000件左右,六年间,共审结家事案件11726件,结案率87.11%,调撤率达53.46%,服判息诉率均在90%以上;改判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宝安法院创新家事审判改革入选深圳2013年度“十大政法创新”;家事庭获评“2015年度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人民法院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等多家媒体对宝安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进行了专题报道。

  2017年2月,在最高院召开的“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宝安法院作经验介绍发言。2018年5月,家事庭撰写的《论我国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机制的完善—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为视角》荣获“德州杯”家事审判征文一等奖,并作为获奖代表做经验介绍。2018年7月,家事审判庭荣获 “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家事庭张力英同志荣获“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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