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改革 > 改革案例

宝安法院改革创新案例精选之:少年综合审判篇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1-12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字体:

法润少年,全力护航儿童友好型城市创建

改革背景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对青少年的权益保护,是全社会的责任。青少年法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在其成长过程中,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误入歧途,也有可能遭受他人侵害,进而引发各类刑事、民事案件。依法公正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

  宝安法院于2007年成立深圳首家少年综合审判庭。少年综合审判庭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原则和国家亲权原则,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和工作方法。近年来,宝安法院以深圳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为契机,进一步拓展视野,对标全国一流、国际标准,加大少年综合审判改革力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逐渐形成了具有宝安特色的“4321”工作机制。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和美国对话基金会联合举办的“中美少年审判体制改革研讨会”代表团到宝安法院调研考察,宝安法院深化少年综合审判方式改革成效得到中美联合代表团的高度评价,为中国法院赢得了国际声誉。

改革历程

  2007年,成立深圳首家少年综合审判庭。

  2008年2月,引入宝安区义工资源,由义工担任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教人。

  2009年初,引入专业社工,并启动了宝安法院非深户籍缓刑未成年人社工帮教项目,开始了“社工+义工”双工联动的帮教模式。9月,宝安法院罪错未成年人社工帮教工作站正式成立,并积极构建专业帮教、庭审帮教、朋辈帮教、社会帮教四大支持系统。

  2011年,通过志愿者与缓刑少年结成“一对一”帮教,开展共享阳光行动,助力罪错少年回归社会。

  2013年,联合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设立了共享阳光公益基金。

  2015年,创建了“部门联动+专业观护”“一个方案+两个报告”“定期回访+个性建档”的“3+”民事观护机制,聘请社工、义工、律师等担任社会观护员进行民事观护。

  2016年5月,联合团区委、区教育局等单位开展“青春法治护航行动”。

  2017年,编撰《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改革报告》,整理汇编《少年审判工作制度汇编》。

  2018年,联合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法润少年”关爱基金,为罪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及民事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

  截至2019年,已在全区40所中小学及宝安区看守所、福永街道关爱留守儿童“爱心驿站”、宝安区青少年宫设立了43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改革措施

  一是挽救罪错少年,创设四大帮教支持系统。针对非深户籍罪错少年帮教难度较大的情况,宝安法院积极构建专业帮教、庭审帮教、朋辈帮教、社会帮教四大支持系统。十多年来,共对3410名未成年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对451名未成年被告人实施心理辅导,对1227名缓刑未成年人建立缓刑档案并进行全程跟踪帮教;与爱心企业共同建立7家青少年企业教育基地,与政府职业能力培训部门签署协议,免费对罪错未成年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截至2019年8月份,共帮助47名涉罪未成年人进入企业教育基地就业,6人参加了免费的职业能力培训,6人考上大学。

  二是帮扶涉诉少年,构筑“3+”涉诉观护机制。发挥涉未成年人案件集中审理的职能优势,积极探索审判程序、工作方法在刑事、民事审判的融合适用。将帮扶对象从罪错未成年人扩展到涉诉未成年人,在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引入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的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矫治等工作机制;针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建立转介机制,征得受害人同意后,将个案转介到区妇联“忘忧草”女童援助项目组,开展跟踪服务。对涉民事未成年人及刑事受害未成年人的帮扶,已经形成“部门联动+专业观护”“一个方案+两个报告”“定期回访+个性建档”的“3+”民事观护机制,目前共完成《社会观护报告》30份,定期回访未成年人18名,制定个案观护档案30份。

  三是实行经济救助,设立两项救助公益基金。有的罪错少年因家贫而犯案,有的受害未成年人则因案致家贫。家庭经济困境,严重影响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健康成长。为缓解他们的经济困境,宝安法院创新司法救助模式,分别于2013年联合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设立了共享阳光公益基金,于2018年联合深圳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法润少年”关爱基金,为罪错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及民事案件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自成立至2019年8月份,两项基金共接受社会捐赠资金90余万元,已向22名涉诉少年发放救助资金,救助金额合计29419.6元。

  四是推动社会联动,打造一体化预防体系。积极拓宽帮教服务的对象、内容和范围,将工作重心从个案帮扶,扩展到青少年普法教育、儿童权益保障等整体性、日常性、前瞻性工作,夯实帮教社会基础,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自2016年起,联合共青团宝安区委、宝安区教育局等单位开展“青春法治护航行动”,目前已在全区40所中小学及宝安区看守所、福永街道关爱留守儿童“爱心驿站”、宝安区青少年宫设立了43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覆盖辖区全部街道。

  五是注重工作长效,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制度体系。把常规办案中的经验积累、创新成果上升为标准、制度,确保“4321”工作机制规范运行、发挥实效,共制订涉未成年人审判各项规章制度14个,实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

改革成效

  十余年来,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9712件,本着“挽救为主”的方针,共帮助4670名罪错少年重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不仅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同时也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改革成效明显,很多经验做法被广泛借鉴、推广,少年综合审判庭更是获得了多项重要荣誉,成为宝安法院改革创新的重量级品牌。

  1、2014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2、2016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3、2016年10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评为“青少年维权岗”;

  4、2013年4月,荣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体二等功”;

  5、2015年4月,荣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体一等功”;

  6、2017年7月,《关于健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正新机制的调研研究》荣获第四届少审论坛“论文二等奖”;

  7、2011年5月,《关于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的调研》荣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

  8、2017年7月,《深圳市宝安区塘头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撤销郑某某监护人资格案》被评选为第四届少审论坛“十大案例”;        

  9、2019年3月,《深圳因家庭教育不当构成虐待罪案》荣获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反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10、2015年2月,“青少年犯罪预防帮扶工作”荣获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深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2014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11、2019年3月,《关于健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正新机制的调研研究》荣获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全市政法系统优秀调研论文二等奖”;

  12、2019年5月,《宝安法院发出全市首张儿童人身安全保护令》荣获深圳市关爱行动组委会2019深圳关爱行动“十大关爱事件”。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