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改革 > 改革案例

宝安法院改革创新案例精选之:多元解纷机制改革篇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1-12 18:0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字体:

一站式满足法律需求,门诊式化解矛盾纠纷

改革背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到司法实践中,即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宝安是经济大区、产业大区、国土大区、人口大区,社会矛盾纠纷量大面广,且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仅仅依靠裁判,已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矛盾纠纷化解的多元司法需求。为此,我院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诉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原则,主动发挥法院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推动和保障功能,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贡献了宝安经验,于2015年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近年来,更是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全区“大调解”建设,不断深化改革,已初步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新机制。

改革历程

  2009年3月,创新探索诉前联调机制。

  2010年1月,率先搭建商事、保险联调平台。

  2011年3月,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指定为诉前联调试点法院。

  2012年6月,科学衔接诉前联调与审前调解工作。

  2013年11月,出台《深圳市宝安区诉前联调工作细则》。

  2014年1月,全面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创新工作。

  2015年4月,被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

  2016年7月,出台《宝安区关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

  2017年10月,被市中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

  2018年1月,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

  2018年7月,松岗综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律服务分中心成立。

改革措施

  一是整合调解资源,全力打造强有力多元化解平台。2018年1月,宝安区成立全市首个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地点暂设在我院。在区委政法委协调推动下,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妇联、区卫计局以及深圳市贸促会、保险业协会、心理咨询师协会等10余家单位陆续入驻,搭建了医患、商事、交通事故、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争议等六大纠纷类型专业化联调对接平台,以及义工、心理咨询师、社工、律师四大综合调解平台,设立了法援、公证、仲裁三大服务窗口,集中提供一站式、门诊式公共法律、多元调解、诉调对接、诉讼等综合法律服务,满足群众多元法律需求。

  二是推进分中心建设,完善基层综合法律服务网络。区法院各派出法庭主动延伸职能,加强与辖区街道党委政府协调联动,积极探索在各街道设立综合法律服务分中心。2018年7月,松岗综合法律服务分中心率先成立,目前已实现“1+N”主体入驻,设置了“六室一站两窗口”,完备四大服务为主的综合法律服务功能。分中心通过“引进来,走出去”,实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将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通过法官进社区、进园区、进校区等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上门综合法律服务。

  三是强化司法确认保障基层调解组织解纷效果。与区司法局、辖区街道加强协调联动,健全并畅通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司法确认流程。构建“1+10”远程调解平台,形成覆盖全区10个街道的“法院+司法所”和“法院+医调委”远程调解体系。积极探索调解组织认证机制,与区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对全区15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9个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16个民间社团调解组织进行资格认证,纳入调解组织名册,实现司法确认程序对接。

  四是深化诉调对接,提升“分裁调审”整体效率。加强矛盾纠纷诉调对接融合,将调解挺在诉讼程序前端,将审判准备工作做在调解过程中。完善民商事案件先行调解机制,能调则调,调解不成功则制作辅助事项责任清单,完成初步“繁简识别”,做好有效地址确认、无争议事实确认、争议焦点归纳等审前准备,为后续审理减少工作量,更迅速地切入实质审理阶段,提升质效,减少诉累。在全市法院率先实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鉴定前置,组建医患纠纷专家库,建立第三方中立评估机制,特邀专家调解员参与诉前调解、出具专家意见,让医患纠纷尽量在前端快速化解,责任争议在前端鉴定确定,实现医患纠纷快调、快审。

  五是推进无纸化调解,提高多元化解现代化水平。以“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案件归档方式试点改革为契机,将诉前联调作为无纸化办案探索的重要模块,借助“融平台”和综合办案系统,实现诉前联调全程网上操作,文书系统生成,案卷网上流转,调解过程中确认的诉讼地址、诉讼请求、无争议事实等信息,通过办案系统共享给后续审判流程,实现了诉调无缝对接、案卷信息实时共享。依托远程调解平台进行远程视频调解和司法确认,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化解纠纷。

  六是优化队伍管理,打造专业化、规范化调解队伍。引入专业调解员32名,特邀调解组织70余家、特邀调解员100余名,律师志愿者48名,按照“1+2+N”(即1名法官+2名助理+若干名调解员)模式,结合调解员专业特长,组建六大专业调解团队和四大综合调解团队。实行调解员导师、助理导师制度,通过传帮带提升调解队伍的经验积累、调解技能。创设“一二三”联调原则,要求至少一名调解员跟案到底,最迟必须第二天联系双方当事人,联系不成功则在不同时段至少三次电话联系,一时调解不成功,应至少使用三种调解方式,保障调解效果。科学核定调解员工作量,健全多样化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调解员积极性。

改革成效

  自2018年1月成立至2019年8月,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成功调处矛盾纠纷7631件,司法确认4326件,办理公证335件,提供法律援助21件,既满足了群众多元法律需求,减少了大量显形、隐形诉讼案件。松岗综合法律服务分中心共调处矛盾纠纷525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765件,既减少了一批诉讼案件,同时也大幅减少了辖区群众信访量,真正做到了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受到市、区党委以及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宝安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服务辖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新经验、打造了新模式。2017年9月,我院荣获“200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是全国仅有的两家获此殊荣的法院之一。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