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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3年上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面试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6-05 15:33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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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法院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选

取得面试资格且参加审判辅助工作抗压能力测试的法官助理职位考生,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要求

(一)面试时间:67(周三)

书记员岗:9:30-10:00签到,10:00停止签到入场

法官助理岗:12:30-13:00签到,13:00停止签到入场

考生须于面试当天按时到达候考场签到,停止签到后禁止考生入场,未按时签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考生凭以下材料进入考场:

1.笔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面试地点:深圳人才大市场大厦1楼(具体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带齐资格复审相关资料,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研究生需增加提供大学本科的学历学位材料;暂未取得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未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提交盖有司法部门印章的法律资格考试主观题合格成绩单;

4.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四、其他事项

()考生报到后,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三)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暂定69日(周五),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具体体检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

(四)为确保考生快速、有序地进入面试场地,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365

 

 

 

附件:2023年上半年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录面试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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