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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职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第二批)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5-29 18:09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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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对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第二批,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530日至20236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3号,邮编:518101,监督电话:0755-29997572,传真:0755-29997277,邮箱:66906728@qq.com,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3529

 

附件: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职位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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