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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关于调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0-09 11:21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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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安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院有关现场开庭、现场办理诉讼服务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1日期间,本院海关大厦办公场所(执行局、民一庭速裁团队)因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办公人员一律居家办公。

二、需前往海关大厦办公场所(执行局、民一庭速裁团队)开庭或办理其他现场业务的人员,请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深圳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进行办理,相关结果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予以反馈,请保持联络畅通。

三、若需电话咨询海关大厦办公场所(执行局、民一庭速裁团队)工作人员,请拨打值班电话0755-82592264或12368诉讼服务热线。

四、本院其他办公场所均正常办公,按照此前公布的各项要求执行。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相关工作如有最新调整,本院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服务号、微博等发布公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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