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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告人王义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审计结果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1-25 11:43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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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喜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喜航)、久龄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龄久)、深圳钱海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海创投)投资人:

我院审理的(2019)粤0306刑初1681号被告人王义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现一审判决已生效。我院委托深圳诚信会计师 事务所对涉案投资人及投资款项进行审计。现将本次审计的结果公告如下:

投资人与泰喜航、久龄久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的人数共计4187人、7125笔,合同借款金额713,920,820.00元,出借金额678,250,043.28元,已收利息及返点等48,466,777.90元,损失金额629,783,265.38元。其中:

(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参与分配函中的涉案投资人有811人、1330笔,投资人出借金额119,469,200.00元、收到利息及返点等8,641,820.00元,损失金额110,827,380.00元(明细见附表1)。

(二)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的涉案投资人有192人、277笔,投资人出借金额50,630,000.00元、收到利息及返点等3,091,350.00元,损失金额47,538,650.00元(明细见附表2)。

(三)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的涉案投资人有31人、31笔,投资人出借金额4,761,844.00元、收到利息385,000.00元,损失金额4,376,844.00元(明细见附表3)。

(四)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参与分配函中的涉案投资人有1人、1笔,投资人出借金额200,000.00元、收到利息12,000.00元,损失金额188,000.00元(明细见附表4)。

(五)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书中的涉案投资人有164人、271笔,投资人出借金额17,605,000.00元、收到利息1,342,530.00元,损失金额16,262,470.00元(明细见附表5)。

(六)依据洛阳明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41030004]出具的洛明会事审[2014]第192号审计报告及投资人的报案资料,洛阳涧西区投资人共计77人、156笔,投资人出借金额17,330,000.00元,收到利息1,438,600.00元,损失金额15,891,400.00元(明细见附表6)。

(七)通过债权人代表及零散申报的投资人有3015人、5059笔,投资人出借金额468,253,999.28元,收到利息及返点等33,555,477.90元,损失金额434,698,521.38元(明细见附表7)。

(八)其他事项说明。本次审计,对以下事项未纳入审计结果:

投资人对泰喜航、久龄久、钱海创投线上平台投资款项,仅填写投资登记表,但无借款合同、无银行流水、无公司收款收据、无平台网页截图的投资人共计41人、48笔,投资人出借金额5,008,450.00元,收到利息188,301.00元,损失金额4,820,149.00元(明细见附表8)。

相关投资人可自公告之日起15天内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本提交相关证据。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没有异议。

提交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建安一路3号。

联系人:姚湛波0755-29997543。


 

 


附件:附表1.pdf

附表2.pdf

附表3.pdf

附表4.pdf

附表5.pdf

附表6.pdf

附表7.pdf

附表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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