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就宝安法院调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11月10日起,对进入宝安法院办公区域的所有人员在现测温、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查验的基础上,还需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绿码。无法出具的,一律不得进入。
二、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绿码的,请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可先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法官、法官助理的联系方式;或关注“宝安法院服务号”联络法官线上留言、12368留言;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法官联络站电话:
院本部29997305、29997306
西乡法庭27805874
福永法庭23508806
沙井法庭81498256
松岗法庭29945254
石岩法庭23209274
海关大厦(执行局)82592264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