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最新形势,为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就宝安法院调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告知如下:
01、自8月27日起,对进入宝安法院办公区域的所有人员在现测温、健康码查验基础上,还需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出具的,一律不得进入。
02、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请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可先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法官、法官助理的联系方式;
或关注“宝安法院服务号”联络法官线上留言、12368留言;也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法官联络站电话:
院本部29997305、29997306
西乡法庭27805874
福永法庭23508806
沙井法庭81498256
松岗法庭29945254
石岩法庭23209274
海关大厦(执行局)8259226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