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公告》相关要求,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察,现将第一批考察合格、拟录用为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受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803办公室,电话:0755-29997047)。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示负责。
我院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如经核实,反映的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补录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二批).xls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