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招录公告》的规定,现对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8月3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等有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的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建安一路三号政治部A803室,联系电话:29997087,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宝安区人民法院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问题,将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向反映问题者反馈。
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附: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年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xls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