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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普法职责及责任清单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9-12 16:16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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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普法办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要求,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现将我院普法责任清单向全社会公示。

一、普法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七五”普法规划的战略部署和工作任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宪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基层普法,开展法官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普法教育活动,持续开展“巡回审判”;开展市民进法庭旁听庭审等法院开放日活动;注重对社会关注热点典型宣传

二、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职责

重点宣传法律法规

普法对象

宣传时间

承办部门

工作方式

落实宪法宣传活动

《宪法》

市民

国家宪法日前后

研究室

1.宪法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

2.传统媒体、全媒体专题宣传。

法官送法进企业、校园、社区

《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

市民

全年

研究室

1.法官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

2.传统媒体、全媒体宣传。

持续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各类法律

市民

全年

管监庭

各人民法庭

1.巡回审判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

2.传统媒体、全媒体宣传;

3.庭审直播。

参与青少年法治教育

帮助青少年树立法治信仰

青少年

全年

少年庭

1. 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活动;

2.传统媒体、全媒体宣传。

开展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

《反家庭暴力法》

市民

全年

研究室

家事庭

1. 开展反家暴系列宣传活动;

2.传统媒体、全媒体宣传。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普法活动

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规

市民

4月26日前后

研究室

民四庭

1.开展培训、讲座等活动,发布典型案例;

2.传统媒体、全媒体宣传。

注重对社会关注热点典型宣传

各类法律

市民

全年

研究室

重点通过传统媒体、全媒体发布典型案例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年法院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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