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安法院紧盯最高院“四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坚持“以机制创新破解执行难”的工作思路,建立六大执行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工作机制完善规范、执行质效持续向好、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执行环境明显改善的执行新常态。2016年1月至今年9月,有财产案件期限执结率为94.03%,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100%,执行案件结案率为92.03%,“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核心指标已基本稳定在目标线以上。
一是优化分段集约办案机制,破解“案多人少”难题。实行“分段集约、自动推进、漏斗式”的执行办案新模式,将执行程序分成执前、快执、普执、特执四个阶段,分别由外包服务人员、执行员、执行法官、院庭长承担各阶段工作,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同时配套实施“以物管案”执行案件监管制度,建立“可供执行财产台账”,对执行财产“查”、“控”、“处”三节点全程监控,实现四个执行阶段在每一阶段结束后会自动触发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始,整个执行程序衔接更紧密、运作更流畅,有效地破解了“案多人少”的难题。今年1至9月份,共执行结案22920件,同比增长26.6%,执行存案7323件,同比减少52.2%,执行法官人均结案高达645.63件。
二是夯实公检法联动机制,提高打击拒执力度。与公、检两家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打击“拒执”犯罪的合作协议》,明确了“拒执”犯罪案件从移送线索、公安立案、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各环节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全面提升对“拒执”犯罪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效率和效果,以最大力度打击被执行人拒执行为。在实施司法拘留措施方面,与辖区公安分局共同规范工作流程,形成了对被拘留人从身份确认、体检、移送到收押的规范操作,保证被拘留人应收尽收,公、检、法执行联动得到进一步加强。今年1至9月份,共司法拘留148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15件,提起公诉7件,判处10人,共有2300余名被执行人由于担心受到执行惩戒主动履行了义务,履行标的额近2亿元。
三是深化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全方位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大力争取区委政法委支持,推动与辖区40家单位共同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从22个方面限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打通法院执行办案系统与政府公共信用平台之间的数据通道,开发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响应模块,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失信被执行人办理112项政务事项实现自动对比、自动限制、自动反馈。《备忘录》实施一个月,已有16家失信被执行人企业被拒绝申请各类事项27次,成效显著。建立线上线下、全方位、立体式的失信曝光模式,线上在“深圳信用网”官网、微信公众号设置被执行人“曝光台”,日平均点击量超过200万人次;线下在中心广场、公园、党群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区设置固定曝光台24个,覆盖全区各街道。
四是实行执保案件线上办理机制,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发“执保通”财产保全案件办案系统,破解财产保全案件因跨部门、多环节造成的效率低、反馈慢的难题,实现财产保全案件从诉讼裁定、移送立案、执行实施、结果反馈全程线上操作,形成了“审判部门—立案庭—执行局—审判部门”闭环式的办案路径,案件流转时长从原来的2-3天缩短至1小时,平均办案周期缩短至5天,极大提高了财产保全的效率。今年1至9月份,共办理执保案件6865件,结案6612件,结案率达96.3%。
五是建立“执转破”工作机制,引导执行不能案件有序退出。积极完善“执破”对接程序,启动“执转破”试点管辖,先后出台《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流程指引(试行)》《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操作指引》,形成一套“转得出、破得了”的基层法院“执转破”工作样本。采取“主动筛选+主动报告”机制和“垫付主体申请+执行局协助配合”模式,变“执转破”的单方启动为双向联动,积极引导符合破产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成立“执转破”专职团队,专门负责“转”与“破”的审查、协调和审理,积极探索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缩短“执转破”周期。2015年4月以来,已对82家企业启动“执转破”程序,其中15家企业宣告破产,7000余案件退出执行程序。
六是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形成全院执行攻坚合力。 出台《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运行的若干意见》,构建起法院内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执行立案信息采集目录, 为执行办案过程中文书随案自动生成、“E键”送达等工作打下信息化基础。建成立、审、执协调机制,管监庭定期组织立、审、执协调会议,确保立、审、执沟通衔接顺畅。设立“每周有约”集中行动日,集中调用警力、车辆,形成集团优势攻坚“骨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