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调研要求,宝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汇报了宝安法院执行工作及“执转破”改革试点情况。在“执转破”方面,宝安法院于2015年4月份即移送全市首例“执转破”案件,至今已对82家企业启动“执转破”程序,其中15家企业宣告破产,4000余案件退出执行程序。宝安法院移送办理的松晖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2018年6月1日,宝安法院按照省法院批复正式启动“执转破”试点管辖,并已立案审查8件,裁定受理破产申请6件。预计将消化执行案件340余件;另有8个主体因移送材料存在瑕疵,正在补正相关资料。在省市两级法院指导下,宝安法院“执转破”机制日趋完善。主要做法有:一是突破陈规,从摸索中总结经验。率先制定《宝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流程指引(试行)》,使“执转破”程序有了具体的操作性规范;2016年和2018年,分别出台文件,将“执转破”工作上升到了全院战略性高度。二是建立“执转破”专职团队,提升执破衔接专业能力。抽调资深法官,配齐骨干助理,负责对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进行筛查、甄别,指导执行法官完善手续材料,配合做好当事人引导工作,同时负责与破产法院协调、对接等。三是多措并举,增强当事人申请破产的意愿。通过全流程释法、优化移送流程、加大执行力度、主动筛查等措施,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执转破”的制度优势。四是服务大局,探索“府院联动”新模式。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执转破”程序进入宝安区企业欠薪处置机制,作为政府监管企业欠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手段。
胡鹰对宝安法院“执转破”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评价。他认为,宝安法院“执转破”工作,探索很早,经验丰富,机制成熟,抓在实处,成效显著,是名副其实先进经验。希望宝安法院继续创新、探索,深入推进,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就下一阶段“执转破”工作的开展,胡鹰明确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执转破”工作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这项机制在优化法院执行资源配置上的优势,实现执行程序的高效、安全、规范运转。二是要大力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各级法院要向党委政府说明“执转破”工作对破解“执行难”、服务辖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意义,在“执转破”专项保障基金等方面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三是要加强异地移送破产的协调和规范,尽快出台相关指引,为异地移送提供制度支撑,必要时可报请上级法院协调移送。四是要进一步优化“执转破”工作架构,配足配强专职法官和辅助力量,完善执破衔接的相关机制。五是要完善“执转破”工作考评制度,结合“执转破”工作特殊性,充分考虑案件难易程度,合理评估工作量,设置科学、合理的业绩指标,推动“执转破”工作良性持续发展。
胡鹰还充分肯定了宝安法院为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胡鹰指出,宝安法院党组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抓得实,抓在了关键。“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各级法院的一把手工程,一把手是否重视、人案比是否匹配是该项工作取得突破的关键因素。宝安法院举全院之力将人力物力向执行一线倾斜投放,使宝安法院各项核心指标持续向好并最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有了基本保障。
广东省高院破执庭副庭长费汉定,深圳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坚,破产清算庭庭长慈云西,副庭长岳燕妮陪同调研,宝安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