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纠纷化解机制 提高知产司法质量
宝安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民事纠纷
“互联网+行业协会”多元化解机制
4月26日,在“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宝安法院与深圳市商标协会、深圳市版权协会、深圳市软件协会、深圳市电子协会、深圳市信息协会、深圳市人工智能协会、深圳市网商协会、深圳市玩具协会八个行业协会签署《关于建立知识产权纠纷互联网调解机制的合作协议》,促进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深度融合,合力共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化解长效机制,为服务智创高地、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
一是优化知产调解机制,纠纷解决更集约。2017年,宝安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4819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97.8%以上,而此类民事纠纷中又以财产性诉求为主,因此,快速解决或弥补权利人财产损失在知识产权保护上更具“司法温情”,然而,诉讼程序存在着时间长、成本高等特点,不利于高效权利救济。为此,2016年,宝安法院与深圳市版权协会建立版权纠纷调解合作关系,探索知产纠纷调解工作机制,至今化解76件版权纠纷,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如今,宝安法院扩大知产纠纷调解范围,与八大协会共同探索联调模式,进一步构建知产纠纷多元化、集约化化解机制。
二是引入行业协会联调,矛盾化解更专业。软件、电子、人工智能等八大行业协会委派相关专业人士参与调解,并立足本行业特点和案件特殊性,为当事人提供符合市场规则、满足竞争要求的调解方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治、自律的管理优势,既弥补法官专业性能力不足等问题,又有助于快速填补当事人损失,更有助于高效净化行业营商环境。
三是依托互联网联调中心,司法服务更便民。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互联网联调中心,法院配备互联网远程视频输出设备,当事人、行业协会在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上安装专门远程视频软件,线上出示主体资格材料、陈述与交流,并通过电子签章远程签收调解书,有效突破地域限制。采取“一纠纷一账户一密码”技术,保障信息安全、真实。互联网联调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调解过程形成的调解笔录也在视频传输画面中同步展示,确保调解工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