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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因素制约法律职业共同体纵深建设亟待引起重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3-27 16:44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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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因素制约法律职业共同体纵深建设

亟待引起重视

2016年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来,宝安法院各项服务律师保障机制取得良好成效。以律师自助立案平台为例,截至目前,该平台引导律师完成自助立案8078件,服务律师、实习律师1.8万人次,基本实现律师免排队、免取号和自主立案,为律师执业提供极大便利。

然而,仍有三大因素制约法律职业共同体深入建设,亟待引起重视。一是常态交流机制落地难。法律职业共同体包含实习交流机制、培训互通机制、律师联调机制、人才流动机制等,但因资金、场地等配套缺失导致常态交流工作推进缓慢。二是相关法律规定滞后。24小时自助立案、律师自助立案平台和网上自助立案等革新了立案方式,同时引发新法律问题,如自助立案是否具备中断诉讼时效的效力,利用平台的“非实质审查”上传错误材料、无管辖权案件的“立案”能否构成诉讼时效中断等。三是多元共建力度薄弱。法律职业共同体涉及法官、律师、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其他法律工作者等多方主体,然而目前多方主体未形成有效合力,法律职业共同体深入建设乏力。

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也是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的有力保障,为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宝安法院建议: 

一是建立综合协调共建机制。地方党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多方主体建立综合协调合作机制。成立法律职业共同体联合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共同谋划共同体未来发展。设立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沟通、联络等工作。设立共同体保障基金,探索“会员制”,将成员单位纳入会员,形成由地方党委牵头、成员单位配合的资金保障机制。

二是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措施。联合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单位共同解决常态交流机制落地难问题:健全实习交流机制配套举措,探索以“自主选择”+“合理调配”相结合的岗位工作制;建立培训共享机制,举办业务知识大讲堂,邀请律师等团体共同参与;完善律师调解员制度,邀请资深律师进驻法院参与调解工作,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相关规定。一方面,立法部门可针对自助立案平台引发的诉讼时效等专业问题展开调研,充分行使立法提案权,推动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司法机关要深入一线,就新型法律问题组织研判,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四是搭建新型媒体宣传矩阵。联合宣传部门、司法局、律协、律所等多方主体搭建新媒体宣传矩阵,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专题宣传,以不同单位为视角,以互相转发为手段,共享素材、共享资源、宣传互推,营造职业法律人互相尊重、互相信任、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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