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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发出全市首份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3-27 16:4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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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发出全市首份涉未成年人

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成功办理全市首起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裁定禁止涉案受害人父母对该受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有力健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

一是引入社会调查。该案中,深圳儿童医院接诊一名被烫伤的9岁女童凌某,后医生发现凌某身上有多处伤痕,疑遭虐待,故作报警处理。为调查凌某受伤的原因,宝安法院对凌某所在家庭、社区展开社会调查:凌某生活中存在攀爬阳台、随地大小便等调皮行为,其父母以打、骂方式管教孩子。社会调查结果纳入庭前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强化批评教育。经查,受害人父母文化水平低、家庭经济困难、生活压力大、思想观念落后。因此,宝安法院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增加对凌某父母的批评教育,普及法律、家庭教育相关知识。凌某父母表示认识到错误,会予以改正。

三是定期跟踪回访。裁定作出后,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组织两次家庭走访,跟进凌某身体恢复情况及其父母的改正情况。此外,安排社工开展不定期跟进、回访,切实督促改正,并帮助解决凌某家庭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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