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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 “五项措施”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成效显著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1-03 09:21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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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 “五项措施”开展涉民生案件

集中执行行动成效显著

12月,宝安法院集中开展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共执结涉民生案件121件,执行到位款项达436.48万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一是高度重视,责任分解。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专门召开院党组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工作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指挥此次集中执行行动的人员部署、协调,为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对涉民生案件进行全面的排查清理,共清理出涉民生积案243宗;逐案做好台账,详细登记每个案件基本情况。通过对执行积案的梳理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账,为下一步有效执结涉民生积案奠定基础。

三是细化措施、确保成效。明确要求对每一执行案件建立“定承办人、定督办人、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执目标、包案结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充分利用最高院“总对总”查控平台、深圳市中院鹰眼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多角度、多层次查找,确实没有发现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也要穷尽执行手段,如把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必要时采取限制出境、拘留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畅通通道,重点突破。进一步畅通涉民生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在此基础上,加强与辖区劳动监察部门、民政部门沟通,发挥执行联动作用,重点突破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案件。仅12月15日一日,通过府院联动机制,顺利执结拖欠5人工人工资系列案件,执结金额10万元。

五是司法救助,保障弱势。对于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涉民生案件,充分运用司法救助资金,及时对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12月来宝安法院共实施司法救助5人,发放救助金49.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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