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民商事普案快审机制落实半年
力促清案成效显著
自6月以来,宝安法院制定并落实《民商事“普案快审”机制实施方案》,全面深化繁简分流工作机制改革,实现全院民商事案件快速宣判率50%以上。截至目前,宝安法院收案78683件,结案62392件,结案率79.3%,方案落实到位,清案成效显著。
一是促分流增人员,优化人案配置。完善动态分案机制,形成以一线庭室为办案主力、综合部门为协同力量的清案工作格局。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联调蓄水池”作用,以诉讼费杠杆撬动诉前联调资源。增购第三方社会服务,增加司法辅助办案人员,强化跟案力量。
二是简流程简文书,完善诉讼程序。辅助事务集约化,制定《送达工作指引》《保全工作流程规定(试行)》等规定,将送达、保全、调查取证等工作交由送达组或执行警务部门集中办理。工作流程标准化,制定《法官助理工作手册》,将司法辅助工作固定化、标准化、制度化,减少工作误差率。庭审方式实质化,制定《庭审工作指引》,并制定量化考核指标,探索“焦点式”“点穴式”庭审模式,提高“快速宣判率”。裁判文书简约化,制定并落实《简式裁判文书适用指引》,提高简化文书制发效率。
三是优设备优技术,提高信息化水平。完善多元立案体系,强化网上立案、律师自助立案等导入案件信息的审查,确保数据全面、准确。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普及庭审录音录像的庭审记录方式,并配备智能语音识别技术,提高庭审效率。开发法官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建立审判资源数据库,探索裁判文书“智能草拟”“一键生成”“类案推送”等功能。
四是强学习强监督,保障案件质量。落实法官业务培训计划,提高法官庭审驾驭、文书写作、调研能力、化解矛盾的综合能力。落实青年法官导师制度,主审法官加强对普通法官进行针对性业务指导。落实案件评查督查制度,评查发改案件、裁判文书和案件庭审并提出改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