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举措、狠抓落实
宝安法院积极贯彻全市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
解决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
全市法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召开后,宝安法院立即传达会议精神,部署细化措施,用心用力,主动作为,确保会议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改革统筹。立即成立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加强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组织领导;通过党组会、部门会议等方式,认真学习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国营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将会议部署传达到改革涉及的每一个部门和干警;要求各部门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将改革与当前的清案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诉前多元化解纠纷的拦截、过滤、调峰的作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增进改革认同。进一步做好纠纷解决程序告知和宣传引导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调解中心通过播放改革宣传片,发放改革介绍小册子等方式,告知当事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和特点,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诉讼常识等方面的释明和辅导,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更好地理解、认同和接受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措施,主动选择适当的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与“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有机衔接,加快案件流转和程序转化,确保案件办理效率。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改革支撑。加强改革与智慧法院建设的衔接,将网上立案系统、诉前联调系统和法院综合业务系统资源有机整合,把诉前案件全部纳入诉前联调系统进行信息录入和跟踪管理,并通过“一键转换”功能实现不同系统之间信息资源的科学衔接和共享,优化案件跟踪管理,避免重复工作和资源浪费。
四是加强调解力量,充实改革保障。强化人力资源配备,通过劳务派遣、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积极争取相关单位支持,为调解中心增派法官助理和调解员,确保改革“兵强马壮”;发挥宝安区社会建设创新专项基金的作用,对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按照“一案一补”的规定,适当发放补贴,提升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常态化、可持续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