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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洪胜元同志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9-18 17:1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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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洪胜元同志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

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9月15日下午,宝安法院洪胜元同志荣获由全国妇联颁发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宝安区妇联主席冯颖霞,宝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肇平,宝安法院政治处主任庞梅生出席颁奖仪式,区妇联部分领导干部、宝安法院家事审判庭全体干警参加仪式。

  2013年,宝安法院成立全省首家具有独立建制的家事审判庭,截至今年8月,共受理家事案件9334件,此类案件的老年人、妇儿往往难以从家庭变故中走出,纠纷化解、权益维护需借助“专业工具”。多年来,宝安法院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积极探索妇儿权益保障机制,实现纠纷化解的法律、社会效果双统一。

  一是完善综合性、多元化家庭修复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创新“婚调委”+“调解工作室”模式,区婚调委常驻调解员参与调处工作。优化家事调查员制度,联合团区委、妇联、民政等部门选聘家事调查员53名、家事调解员76名,2013年至今,共60余件案件适用家事调查员制度。注重家风建设,提供优良家风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巩固修复成果。

  二是健全妇女儿童人身安全保护制度。构建反家暴联防机制,与区妇联、公安局共同搭建全区家庭暴力预防与处理平台,接入区政务服务热线,全面受理家暴举报与求助请求。实行人身保护令制度,2013年至今,宝安法院共受理此类申请33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共20份,迄今未出现违反“保护令”事件,有效建立“安全隔离区”。

  三是优化心理重建机制筑造幸福家庭。实行社工关爱制度,区委政法委、社工机构派驻社工为未成年人提供庭审陪同、民事观护、回访帮抚等服务。提供心理修复服务,2013年,探索心理疏导机制,迄今共提供心理疏导服务386人次,2017年6月,正式成立家事纠纷心理疏导工作室,为当事人提供心理评估、测试与疏导服务。实行幸福家庭成长计划,邀请妇联、高校等婚姻指导师开设“幸福家庭讲堂”,普及婚姻家庭法律等知识,提高家庭经营能力。

  接下来,宝安法院将继续立足“信任、保护、关怀、温暖”的审判理念,持续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当事人提供更全面、更科学、更人性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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