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在全市率先主动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
8月14日上午,宝安法院对寻衅滋事案、盗窃案、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等4件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进行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成为全市法院中率先主动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基层法院。自今年5月以来,宝安法院新收刑事速裁案件2850件,其中,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1524件(含检察院启动的案件),当庭宣判率达到78%,办案周期约14天,有效提高刑事审判效率,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一是规范庭前准备工作,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法院方面,承办法官在征求被告人意见后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跟案助理快速完成法律文书送达、诉讼权利告知等工作。检察方面,公诉人向被告人进行释法说明,法律援助律师为被告人提供咨询答疑等服务,检察机关全程监督。在被告人同意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且援助律师无异议的,双方均在《具结书》上予以确认。上述工作完成后,方可正式启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
二是简化庭中程序性工作,诉讼过程从简、从快。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审理程序不受普通程序限制,采取审判员独任审判,灵活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程序,法官概括说明案件情况,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并当庭宣判,有效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
三是被告人认罪、认罚,量刑幅度从宽、从轻。对符合“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条件的被告人,依法纳入“自首情节”并予以考虑,实体上依法“从宽从轻”处理,程序上“从简从快”审理,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配套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有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