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
法庭庭长刘贵祥到宝安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3月3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到宝安法院检查指导工作,要求全面贯彻 “四个基本解决”的工作部署,努力实现“两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志光,市中院执行局执行裁决处处长王利萍,市中院执行局执行监督处副处长时春蕾,宝安法院全体班子成员及部分法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宝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汇报了近年宝安法院基本工作情况及执行工作情况,法官代表讨论了在推进执行工作中关于信息化建设、执转破程序、拒执刑事追责程序等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充分肯定了宝安法院积极破解执行难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并要求:
一是深化审执机制改革,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加快推进审执分离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执行审查、执行异议、执行复议等工作程序,深化快速执行、执转破等执行机制改革,在基层法院探索设立破产审判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强化“互联网+执行”工作机制,完善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等信息系统的对接,着重解决电子印章、鹰眼查控、案款管理等自选模块与全国信息系统的全面对接,力促执行工作提速增效。
三是强化执行工作协调,形成执行工作合力。加快建设统一协调异地执行工作的指挥中心,强化异地查控、处置财产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加快清理执行积案及执行案款,为全面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强大工作合力。
四是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制度,破解执行难问题。依法规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纳入标准,完善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追责和惩处力度,进一步促进执行难问题的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