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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积极适用“远程视频系统”推动刑事案件简案快审工作提高“司法生产力”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10-10 19:39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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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积极适用“远程视频系统”推动刑事案件简案快审工作提高“司法生产力”

自今年6月正式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以来,宝安法院以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为引领,积极适用“远程视频系统”,全面推动刑事案件简案快审工作,取得明显的效果。截至9月20日,宝安法院适用该系统共审理刑事案件1727件,占同期刑事案件总数2407件的71.75%,有效破解制约审判效率“瓶颈”,提高“司法生产力”。  

一是在审判法庭与看守所共同建立远程视频系统。在院本部5个审判法庭和看守所安装了远程视频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高清晰音视频处理技术、多媒体存储与显示等信息技术,确保法官、被告人等诉讼参与人员通过电子屏幕进行面对面地实时对话和交流,案件的审理过程、证据演示及文书打印等活动与一般案件的审理程序完全相同,让被告人在看守所即可参加案件的提审、开庭、宣判等审判活动。  

二是规范适用范围。出台《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的工作规程》,明确规定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开庭主要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自愿认罪且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  

三是完善适用程序。对于检察机关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向被告人送达《适用简易程序通知书》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后,则可以利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审理。相关的庭审活动要符合《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法院法警也要在看守所的远程审理点值班看守,依法保障被告人充分表达意见的意志自由,确保当事人的所有诉讼权利不受任何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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