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被评为2016年
“第六届全市优秀法院”
近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双优”评选活动中,宝安法院被评为2016年“第六届全市优秀法院”,成为全市七个基层法院中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另有一名法官被评为“第六届全市优秀法官”。
近年以来,宝安法院在市中院的大力支持和辖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年均收案数量突破6万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近400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多次获得国家、省、市等各项荣誉,获得首批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等荣誉称号,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国示范法院”和“全国法院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院”,被省高院荣记争当全国法院排头兵一等功和集体一等功,并被评为“第四届全市优秀法院”。
下一步,宝安法院在新一届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四个全面”为指引,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为重点,以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建设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