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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出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实施办法》 实现联络工作“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7-19 10:41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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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出台《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实施办法》

实现联络工作“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


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宝安法院出台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实现联络工作“全方位、全覆盖、全天候”。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一部署联络工作。建立联络工作责任分工制,以党组书记为联络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分管联络工作不同事项,统筹联络工作的组织、策划、开展与协调等领导工作;设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根据全院工作部署,制定年度联络工作要点和具体活动方案,并选派专人负责日常联络和活动执行工作,确保专人负责、专项管理、统筹兼顾。

二是拓宽联络渠道,健全联络交流机制。完善联络工作信息平台功能,定期发送本院工作动态;创建联络工作微信群,自觉汇报工作,增强联络工作的互动性与主动性;邀请人大代表等参与案件评查、庭审评查及法院开放日等活动,推动建立常态化联络工作机制,截至6月,共邀请18名人大代表参加本院活动,获得人大代表一致好评;每年定期编发《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专刊》,迄今共编辑26期,共发送15600余册,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完善督办机制,妥善处理转办意见。实行办理责任制,对转办的信访案件逐一登记备案,指派专人办理并要求限期答复;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对转来的代表建议由联络办公室全程跟踪督办,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召开相关座谈会,并将落实结果形成书面报告呈交相关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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