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开展专项活动
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工作
2015年至今,宝安法院共评查发改案件100多件、裁判文书1800多份、庭审100多场,提出评查意见200多条,出现同一问题的情况明显减少,审判监督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贯彻落实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宝安法院积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强化审判监督管理工作专项活动。
一是组织逐案评查,计入业绩档案。对发改、投诉和再审案件进行逐案评查,要求承办法官提交自查报告及其所在部门组织学习讨论,并由审监庭对案件的质量及质量问题等级作出认定。评查结果计入法官业绩档案,作为法官任职、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追究审判责任的重要依据。
二是开展案件巡查,加强审判监督。开展审判质量巡查行动,对评查发现的案件质量问题进行宣讲,帮助业务庭室特别是派出法庭查找审判质量监督中存在的不足,提高审判团队办案和自查能力,督促加强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加强法律研讨,形成统一规范。就“法律适用疑难问题”向全院征集案例和意见,指定专门的业务庭进行研究,征求上级法院意见,并召开全院审判工作研讨会,形成会议纪要,为制定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四是总结评查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根据审判质量评查和巡查工作情况,分析审判质量问题和原因,形成审监质量报告予以公布,并及时修订现有的审判质量监督制度,完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审判业务指导和交流学习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