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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积极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力争“繁出精品、简出效率”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6-14 15:37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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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宝安法院共受理案件65000多件,办结48000多件,其中以简案快办方式结案近万件,约占结案总数的20%,初步显现简案快办工作机制成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宝安法院加快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建立快速调解、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和快速惩戒的“四快联动模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马文权任组长,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统一领导“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工作,并多次召开部门负责人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和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设计。结合审执工作实践,分别制定了《关于试行刑事案件简案快办机制的实施方案》、《民商事速裁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简易案件快速执行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初步建立刑事、民商事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务求实现以20%的一线办案人员消化48%的案件总量的工作目标。

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加强民商事案件速裁人员的配备,将速裁法庭法官翻倍增至6名,按“1+N+N”合议制团队或“1+N”独任制团队模式设置3个速裁审判团队,并在7个派出法庭设置专门的速裁审判团队或速裁法官,构筑具有13名法官的全院速裁网络;组建刑事速裁团队,在刑事审判庭内部成立4个审判团队,专门负责以轻刑快审方式审结刑事案件;完善快执团队配置,在执行局单独设置快执团队,在7个派出法庭设立快执组,并设立集约办理执行外勤事务的外勤组,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提升执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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