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安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增加,2013年至2015年受理该类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亟待引起重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诉讼请求的复杂,社会敏感度高,极易形成群体性纠纷。处理好这类案件,对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该类案件逐年增长原因在于:一是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法治城区建设的不断推进,劳动者法律意识逐渐增强,对于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愈加重视,追索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在被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索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案件的不断增多,说明劳动者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经济转型升级带来的必然结果。近年来,宝安区采取多项措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批技术落后、附加值低的企业,经营与发展都遇到了一定的困难,由此引发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的降低,引发了劳动争议案件。三是部分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部分企业缺乏人事管理的专业人才,在人事管理上制度上也不够完善,不能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工资表制作、保存、公司规章制度公示、解除劳动关系程序上不能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存在种种漏洞,引发了劳动争议案件。
宝安法院建议:一是加强法律宣传,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法律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劳动者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与能力,促使劳动者在遇到企业拖欠劳动报酬及存在违法行为时,能够理智对待,通过法律手段维权,以免自身权益在维权过程中受到损害。二是完善人性管理,引导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当足额购买员工的社会保险,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员工休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建立工会组织,建立安全生产制度,降低工伤发生率,使员工真正感受到企业的关怀,促进劳动关系的良性发展。三是延伸政府服务,帮助企业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帮助企业完善相关人事制度、企业制度,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学习,依法制作工资表,完善劳动合同关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加班工资的约定。全方位、多渠道提高企业守法意识,要求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即依法告知劳动者有关公司规章制度,在劳动者有不遵守劳动纪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时,应当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