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宝安法院积极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扎实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工作,全年上传裁判文书共2万6千余份,位居全国基层法院第四名和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截至2015年第一季度,宝安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裁判文书3万余份,继续名列全省基层法院的首位。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裁判文书上网的规范化。制定《关于深化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裁判文书上网的类型范围、规范格式和工作流程等内容,明确相关庭室、承办法官和网评员的工作职责和分工管理,促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全面规范。
二是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裁判文书上网效率。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快“裁判文书批量上网软件”等辅助软件的开发和应用,完善“人民法院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关于监控裁判文书上网的功能,将裁判文书上网纳入办案流程,分类统计裁判文书上网的相关数据,有效提高操作的便利性和裁判文书上网效率。
三是实行裁判文书上网定期检查和总结制度,实现“应上网的文书全上网”目标。每月均对已上网的裁判文书进行抽查和统计,核查相关庭室应上网裁判文书的数量,及时通报裁判文书上网的工作情况,并定期总结相关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督促相关庭室及时改进工作,努力实现“应上网的文书全上网”的工作目标。
四是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力争上游。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其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综合考核指标,进行季度考核和全年考核,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因上网文书错漏、审核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裁判文书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司法无为问责办法》等规章制度,依法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