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在共青团广东省委与广东省综治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1个省级行业(系统)主管厅局联合开展的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脱颖而出,被评选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成为全市法院系统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这是在被评为2014年“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先进工作集体”荣誉称号后,宝安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所获得的又一肯定。
宝安法院自2007年成立全市首家少年综合审判庭以来,积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大胆探索出一套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具有区域地方特色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正机制,倾力打造未成年人司法防护网,有效实现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8 -2014年,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共审理涉少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6240件,积极开展成立全国首家专项帮教罪错少年的“共享阳光公益基金”、邀请朋辈义工开展帮教缓刑少年的“共享阳光活动”、建立专项针对异地缓刑少年的缓刑帮教档案等特色活动,共帮助4908名青少年犯重新回归家庭与社会,接受帮教的缓刑少年无一重新犯罪,有效遏制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态势,实现涉少犯罪案件的逐年下降,获得人民群众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