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载体创新,增强帮教工作推动力。该基金是由宝安法院开展招募青少年志愿者参与帮教的“共享阳光行动”孕育而生,后经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由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直接管理,是目前我国内地唯一一个专注于帮教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罪错少年,着力避免罪错少年失爱、失教、失学、失业的专项公募公益基金。
二是突出多方参与,增强帮教工作联动力。该基金主要是由“共享阳光行动”志愿者团队、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商会与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等数家爱心企业共同发起设立,通过积极争取政府部门支持、走访企业和商会、街头募捐以及举办慈善朗诵会等形式,积极开展募集善款、救助罪错少年、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等活动,有效增强帮教罪错少年的工作联动力。
三是突出多元募款,增强物质支持促动力。该基金在深圳市范围内开展募集活动,善款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政府资助。该基金自成立以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截至今年11月已募集善款共人民币615114元。共享阳光志愿者团队开发《共享阳光——失足少年关爱项目》于2013年9月荣获全国“第二届公益慈善项目大赛”金奖,并将其所得奖金人民币100000元作为专项基金捐献给该基金。
四是突出管理规范,增强基金发展驱动力。该基金严格遵循公开透明、专业规范等原则,遵守国家法律和基金章程,成立独立的理事会,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办法,在基金来源、基金用途、基金监督等方面建立严格的管理、使用和公开制度,坚持运作的透明化,接受捐赠人及社会各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咨询,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实处,助推公益基金的使用创新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