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年座谈会暨第三届少年审判论坛在上海召开。会议对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宝安法院荣获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
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宝安法院立足少年审判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辖区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和预防特点,努力在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帮教机制、审判管理等方面取得突破,六年来,宝安法院共帮助4623名罪错少年重新回归家庭和社会,初步建立起符合少年审判规律和特点的综合审判帮教机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树立少年审判新理念,增强少年司法保障的主动性。加强对少年审判工作理念的研究与探索,树立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适应,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体现现代法治文明的少年审判工作理念。坚持双向保护,温情审判,将特殊保护与维护社会秩序相结合,充分考虑到被告人受刑事处罚后回归社会的现实性与可能性。坚持依法审判,规范指导,注重发挥少年审判的规范指导作用,发挥个案处理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坚持定纷止争,公正司法,把弥合社会创伤,促进社会和谐作为着力点,在少年审判中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加大诉讼调解力度。
二是创新少年审判新机制,强化少年司法保障的效果。设立圆桌法庭,营造平等但不失严肃的审判氛围,消除少年被告人的畏惧心理和抵触情绪。构建法官、公诉人、家长、专业社工、义工“五位一体”的帮教模式,从多角度、多层次帮教未成年人。创新心理辅导模式,建立心理辅导室,通过分析案情和考察少年被告人的生活背景、心理波动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辅导、疏导。搭建立体帮教平台,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与宝安区救助站共同建立缓刑青少年救助平台,建立缓刑帮教档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三是坚持平等保护与特殊保护相结合,强化异地非监禁刑未成年犯帮教。通过“社工+义工”双工联动,建立专业化的“青少年犯罪社工帮教工作站”,设立阳光少年心理辅导室,建立提升帮教效果的专业支持系统。发展青少年志愿者队伍,将志愿者与缓刑少年结成“一对一”帮教对子,开展“共享阳光行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帮教的朋辈相助支持系统。搭建企业教育基地和职业能力培训基地,建立判后缓刑未成年人帮教工作的社会支持系统。推动成立共享阳光公益基金,专注于失足少年帮扶,建立可持续帮教未成年犯社会保障支持系统。
四是建立少年审判管理新机制,提升少年司法的职能作用。建立少年审判质量监控体系,集中汇编评查少年综合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并组织评选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件,督促法官提高庭审和裁判文书质量。建立少年审判流程管理体系,实行结案“催办通知”、“审限警示”函告和审限检查月通报制度,并细化民事案件管辖异议、财产保全、反诉、鉴定等程序管理。健全少年审判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少年案件繁简情况、专业分工的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指标,从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三大方面设置具体考核项目。
五是强化少年审判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业化的高素质审判队伍。科学配置审判资源,2007年3月成立深圳法院系统首家少年综合审判庭,组建社会阅历丰富、知识背景全面、人才梯队完整的专业化少年综合审判团队。创新教育培训方式,建立少年审判青年法官导师制度、法官助理导师制度和少年专家型法官遴选制度,打造高素质的专业法官队伍。加强少年审判制度建设,相继制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若干规定》、《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规程》等。强化少年审判队伍管理,制定《少年综合审判庭岗位风险点采集表》,监督防控每一个环节的风险,确保队伍公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