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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借鉴“枫桥经验”推动医患纠纷诉前联调工作创新有效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信息提供日期 : 2014-03-17 11:38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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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医患纠纷频繁发生,甚至出现暴力伤医、杀医等恶性事件,严重威胁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医患关系不断恶化,医患纠纷案件逐年增加的情况,宝安法院借鉴“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医患纠纷诉前联调工作创新,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是优化司法资源,构建医患纠纷联调工作“大格局”。分别成立调解中心、诉前联调小组和社区法官工作点,全面构建与区级、街道、社区相对应的“三层级”诉前联调平台,组建专职调解员与人民调解员相结合的调解队伍,发动和依靠社区组织、基层群众开展联调工作,将医患纠纷就地化解。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医患纠纷联调工作“见实效”。与司法局、卫生局、律师协会、街道社区等社会力量共同创建医患纠纷联调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联合培训及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通过医患调解、法援调解、法院调解等联调模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与司法资源的优势,形成化解医患纠纷的最大合力。

    三是整合社会力量,力促医患纠纷联调工作“专业化”。在司法鉴定人员、法医学专家或公立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中选聘请专家组成医患纠纷专家库,建立专家中立评估、研讨会、回避等工作制度,为医患纠纷案件提供咨询意见或协助调处纠纷,并为当事人提供21份专家中立评估意见,共有16份意见获得当事人的参考采纳。

    四是完善诉调对接,实现医患纠纷联调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制度的作用,及时确认医患双方所达成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推动诉前联调机制和诉讼机制的有机结合,对进入诉讼程序的医患纠纷,在诉前联调的工作基础上实行快速审理,广泛聘请群众代表担任陪审员,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救助机制,对确有困难的群众及时予以司法救助,努力实现医患纠纷不上交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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