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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讨薪怪圈”亟需深层规范治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4-02-21 11:45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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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至2013年,宝安法院共受理的涉及倒闭厂员工讨薪案件389件,其中超过六成案件是集中发生在年前三个月以内,出现“年年治欠薪、年年有讨薪”的“讨薪怪圈”,严重影响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亟需深层规范治理。影响“讨薪怪圈”的因素有:一是有关部门的阶段性重视。有关部门一般都会在年末集中开展整顿欠薪专项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但往往在年后出现懈怠现象,对讨薪难问题不够关切,逐步放松治理恶意欠薪的力度,致使部分欠薪单位随意拖欠、挪用、超支甚至恶意克扣劳动者工资,为岁末讨薪事件埋下隐患。二是欠薪单位的不法投机心理。部分欠薪单位出于某些不法的投机心理,致使讨薪事件的不断发生,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企业员工流动较多,部分企业非法扣留员工工资、奖金、押金等以免员工大量离职,另一方面是部分企业主故意将欠薪讨薪与经济纠纷交织,以讨薪的名义追讨工程款,甚至恶意制造欠薪事件以造成社会影响,逼迫发包方就范等。三是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薄弱。劳动者多数来自贫困、不发达地区,法律意识较为薄弱,一旦遭遇欠薪问题,在某些另怀有目的的诉讼代理人鼓动、指示甚至组织下,经常采取堵路、围厂、跳楼等过激方式维权,稍有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给后期处置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四是法律救济机制的不够完善。现行的法律救济机制仍存在一定的瑕疵,如法律救济程序相对繁琐,劳动仲裁前置和诉讼程序增加讨薪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欠薪者躲债手段花样繁多,执行难度加大;刑法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操作执行有待细化等。

宝安法院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救济机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讨薪事件,简化法律救济程序,降低法律救济成本;定期公布恶意欠薪者的黑名单,加大其违法违信成本,增强法律威慑力;建立劳资纠纷网格化管理模式,借助咨询电话、司法调解室等平台,为企业及员工提供法律支持和劳动争议调解服务。二是强化预防化解,消隐患于未然。立足预防化解,加强走访排查,实行工资支付情况动态排查报告机制,有针对性地抽查重点工地、企业的工资支付台账,及时处理欠薪苗头;加强行业自律,建立企业用工信用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引导企业建立科学正规的用人制度,消除欠薪隐患。三是重点监管,主动监察。加大行政监察力度,推广“首诉负责制”,建立多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对恶意欠薪行为实施零容忍;重点监管曾发生劳资纠纷的企业,定期派员上门回访,检查工资发放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完善工资支付监管办法,建立健全“事先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奖惩”主动监察机制,早预防、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劳资纠纷。四是加大法制宣传,引导理性维权。通过编制相关案例、张贴宣传海报、派发法律手册等形式加大法律维权宣传,引导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健全工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讨薪维权中的积极作用;扩宽维权救助渠道,进一步健全对讨薪者的司法救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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