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公交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迅猛增长。以宝安法院受理的涉深圳市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公交公司)劳动争议案件为例,从2011年6件、2012年21件攀升至2013年的35件,呈现逐年大幅增加态势。公交公司承担着提供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运营安全有序的重要职责,由于营运路线较广、管理规模较大、公司员工较多,进一步促进公交公司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维护公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对于满足市民绿色安全出行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该类案件的特点有:一是案件争议事项较为集中。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和福利待遇纠纷等,其中超过七成案件是驾驶员、乘务员等员工不服西部公交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要求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纠纷;二是劳动合同部分内容不合法。从涉案纠纷来看,目前公交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有不合理甚至不合法之处,以西部公交公司为例,劳动合同存在公司对员工实施经济处分的单项或当月累计金额可能超过员工月工资的30%、重复处分员工违纪行为、对违纪员工采取解除劳动合同措施而不予经济补偿等内容。三是公交公司对员工违纪行为的处分程序存在一定瑕疵。在处分标准和事由上,完全根据交通事故的后果来确定驾驶员的责任而未能考量其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和应承担的责任大小;在处分程序上,存在未能充分听取被处分人辩解意见、处分书面结果未能及时送达至被处分人等现象。上述处分程序的瑕疵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员工与公交公司之间的矛盾。
宝安法院建议:一是强化监管部门职责,督促完善劳动合同条款。劳动、交通等监管、执法部门应积极引导公交公司与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共同协商,依法完善《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修改不适当的管理措施,进一步明确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二是合理规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的种类、事由和处分方式,慎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方式。合理确定员工违规行为的处分事由、标准和处分方式,谨慎使用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的处罚方式,仔细考量员工的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分情况采取批评教育、罚款、停职培训等综合处罚方法。三是健全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程序,依法保障员工行使程序权利。公交公司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充分听取被处分人的辩解意见,必要时可邀请职工代表参与调查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并将书面处分结果及时通知本人。如需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充分保障员工依法行使申诉、辩解等程序权利,必要时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化解员工的对抗情绪。四是强化人性化管理,注重心理辅导工作。进一步强化人性化管理理念,加大企业文化建设力度,注重帮助员工调节心情、调整工作状态,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营造宽松、和谐的劳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