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法院制定了《维护干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规则》,在全国法院系统内率先推行法院干警维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保障法院干警正当执法权益,维护司法审判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建立维权机构。建立维护法院干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维权委”),下设维护法院干警正当执法权益办公室(以下简称“维权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制定维权工作制度、调查督办相关维权案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优抚措施、联系其他单位共同开展维权工作等事项。
二是明确维权范围。法院干警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遇有遭受暴力袭击致人身财产损失、遭到无端阻挠致无法正常履行职务、遭到情节比较严重的诬告陷害等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或因其执行职务致使直系亲属遭到打击报复等案件,维权委将依法启动维权程序以保护干警合法权益。
三是完善维权措施。依法做好配发警务装备、规范司法行为、提供心理咨询等各项司法保障工作,并做好因公受伤干警的医疗救治、伤残补助、抚恤休养等优抚工作。干警因履行职务而受到不当追究的,将依法保障其行使申诉等权利并提供法律援助,及时消除干警被投诉失实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必要时提请地方党委、政府、人大协调解决。
四是规范维权程序。干警认为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向维权委提出维权的书面申请,维权委认为有维权必要或收到维权申请后亦可依法启动调查处理程序。调查期限最长为两个月,必要时可邀请当地公安机关、检察院派员参加调查。依法建立维权报告、备案和工作例会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干警维权的各项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