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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头车在交通干道上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现象严重亟待进一步治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12-17 11:36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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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城市建设工程的不断开展,由泥头车所引发的超载撒漏、堵塞交通、乱倒建筑垃圾等现象也频繁出现,给市容环境、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带来巨大压力。近日,宝安法院对一件泥头车在交通干道上违法乱倒建筑垃圾,致使两车受损、两人受伤的刘某破坏交通设施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并进一步分析泥头车违法违规行为频发的成因:一是利益驱动。某些车主具有较为丰富的运输、处理建筑垃圾的经验,为了贪图方便、减少油耗、多运几趟,在利益的驱动下,不惜昧着良心触犯法律、铤而走险,甚至将原本属于乱倒的建筑垃圾拉到交通干道旁再次乱倒,形成“二次乱倒”现象。二是查处困难。一方面是交警、路政等部门查处泥头车违规违法行为的力量有限,影响查处效果,另一方面是车主为了逃避查处,一般选择在深夜或凌晨时段,在车流较多的交通主干道旁边乱倒建筑垃圾,使得有关部门对违规车辆难以做到全天候、全方位设点查处,容易陷入“老鼠戏猫”的查处困境。三是监管有限。目前,在查处打击方式上,有关部门过于注重对泥头车在路面上的监管查处,却忽视了对其在工地和受纳场上的监管,使得违规车主只要逃过路面监管,就能稳稳当当地获得因违法违规的收益,进一步加大了其违法违规的可能性。

  宝安法院建议:一是强化源头管理。由住建部门加强土方工程承包商的管理,杜绝无“两牌两证”车辆承接土方运输;在建设单位土方施工现场增设视频监控设备,对土方装载过程实时录像并存储,定期接受住建部门抽查。二是强化路面管理。城管、交通、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专项治理整顿泥头车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无“两牌两证”、车斗超高、超载等行为,并在重点治超路段利用高清摄像头监控违法泥头车撒漏、超高、超载行为。三是强化受纳场管理。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受纳场的准入管理,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受纳、进出的台帐制度,重点检查泥头车进出的登记备查制度,拒绝超载违规泥头车辆进场。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治理泥头车的联动工作机制,设立处理专门的联络员,加强违规车辆的信息通报,完善联动查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充分利用刑罚手段,加大刑事追究力度,遏制泥头车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五是强化法制宣传,提升守法意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平面媒体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技术,通过公开审理典型案件、广泛发布相关案例等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作用,引导车主合法运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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