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至今,宝安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3703件,约占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四分之一,新类型、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层出不穷。因此,宝安法院于近日制定了《关于实行知识产权案件专家咨询制度的暂行办法》,引用知识产权实务专家的智力支持,帮助法官准确适用法律,解决审判实务问题,提升公正司法能力,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建立多源化的专家咨询库。根据专业、权威、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原则,从高等院校、上级法院知识产权庭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中,选聘具有丰富的技术、法律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组建知识产权案件专家库。咨询专家经一定程序获聘后,任期三年,并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和补充。
二是明确专家咨询的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新类型、疑难复杂、有重大影响或合议庭出现重大分歧等有必要进行专家咨询的知识产权案件。
三是规范专家咨询的启动程序。经承办法官认为有必要进行专家咨询的,层报至主管院领导同意后,依法启动专家咨询程序。
四是规定专家咨询意见的性质。专家可通过口头、书面或论证会等方式提出独立的咨询意见,其意见属于案外独立意见,仅供审判组织参考,不作为证据列入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