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上班族、外来务工者等群众参加诉讼时间与工作时间冲突的问题,宝安法院于10月23日制定了《关于实行假日法庭的规定》并公布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正式开设假日法庭,将当事人在工作日与白天无法参加诉讼的案件全部安排在午间、夜间、周末、节假日等休息时间进行审理,实现便民诉讼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推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就地解决。
一是明确管辖范围。假日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到庭参加诉讼,而安排在“假日”开庭审理,标的额50万元以下,事实较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
二是规范启动程序。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假日开庭时,假日法庭法官审查认为有正当理由的,应在排期开庭前告知对方当事人在假日开庭,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合理安排开庭时间。对方当事人对在假日开庭明确持反对意见的,不得启动假日法庭,并应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按方便诉讼原则另行安排开庭时间。
三是推行便民诉讼。假日法庭进一步拓宽简化裁判文书的适用范围,力求当天开庭、当天制作、当天送达裁判文书,根据需要还可开展巡回审判和法律服务活动。
四是建立监督制度。假日法庭严格遵照法律规定开展审判工作,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制度。实行领导轮流带班制,由院领导及部门领导对假日法庭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