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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委区政府出台文件强力推动构建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10-17 11:24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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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宝安区委区政府正式下发了《关于推进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的意见》,要求全区各街道及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宝安区2013年改革创新工作计划》的要求,强力推动构建以四项联动工作机制、六项重点任务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支持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及时有效化解家事纠纷,促进幸福家庭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有: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领潮争先、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抓手,以实现“幸福宝安”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以司法服务、行政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着力解决影响家庭关系和谐稳定的根本性、源头性和基础性问题。

  二、建立四项工作机制。一是联动协作机制,构建“党委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工作格局,形成聚力效应。二是联席会议机制,联合研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不断深化和固化协作机制。三是联合培训机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学习交流,全面提高业务水平和群众工作能力。四是联享信息机制,及时沟通共享各种业务资料和动态信息,夯实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的信息平台。

  三、落实六项重点任务。一是成立专业化的家事审判团队,选择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及司法辅助人员开展“调判结合”的纠纷化解工作。二是制定符合家事纠纷特点的案件审理规则,探索建立符合家事纠纷实际的证据规则和程序规则。三是完善人身安全保护制度,更好地保护弱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专业的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制度,选聘具有专业知识或享有较高威望的人担任家事调查员和调解员。五是建立家事纠纷的转介制度,引导当事人合法、理性解决家事纠纷。六是建立回访帮扶制度,为有需要的涉案家庭提供心理疏导,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强化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建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的重要性,强化领导,狠抓落实,综合施策,突出实效,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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