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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正式设立深圳市首家家事审判庭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10-10 18:01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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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进一步发挥家事纠纷专业审判效能,推动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向纵深发展,宝安法院正式设立深圳市首家家事审判庭,强力推动家事案件审判机制改革进入新阶段。

  家事审判庭由一名负责人和多名具有丰富家事审判经验的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审理第一审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包括离婚财产纠纷等20余类普通的家事案件和涉及在监狱服刑的被告、宝安区公职人员、外国人等特殊主体的家事案件。

  家事审判机制改革既是全省法治惠民工程之一,又作为一项社会管理重大创新,被列入宝安区2013—2015年改革发展规划。自被确定为全市法院家事案件审判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宝安法院先行先试,在国内率先推行家事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制度,构建法院、公安机关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互通机制等一系列创新机制。专业化、独立化的家事审判庭的正式设立,既有利于以此为平台,对内完善化解家事纠纷新模式,又有利于加强对外沟通、协调,构建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家事纠纷处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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