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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08-14 18:20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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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

招聘公告

为了完善聘用制工作人员选用机制,选拔优秀人才,按照我院《合同制法官助理管理规定》、《合同制书记员管理规定》及《合同制司法警察管理规定》,我院拟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员设置为:法官助理3名,技能书记员2名,司法警察5名,其中法官助理岗位主要从事立案、审判、执行等辅助性工作;技能书记员主要从事庭审记录等工作;司法警察岗位主要从事刑事审判的押解、值庭,外出执行的秩序维护及安全保障,法院及法庭工作区、审判区的安全保卫等。

二、招聘条件

法官助理岗位1)年龄在30周岁以下2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3)具备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4)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通过司法考试或有一定文体特长的竞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技能书记员岗位: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并能够熟练掌握亚伟输入法,打字速度每分钟在120字以上,正确率达到90%以上。

司法警察岗位:1)年龄在25周岁以下;2)警察院校毕业或部队复员退伍战士,身体健康;3)男性身高在175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5CM以上;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文体特长或持有B类以上驾驶证的竞聘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任: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因其他原因不宜任用的。

年龄计算截至20131231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公告次日起计算,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在法院A802室接受报名,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四、报名提交的材料

报名需提交报名表(打印后贴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格证明(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退役士兵报名参加司法警察岗位的还需要提交退役证。

五、组织考试

考试包括适岗能力测试和面试。适岗能力测试按岗位分别为:法官助理岗位进行笔试,技能书记员岗位进行亚伟速录测试,司法警察岗位进行体能测试。

面试人数根据适岗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后,按照岗位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适岗能力测试的40%,面试成绩的60%计算出总分,并且从高到低排列确定入围人选。

六、组织体检

参照招录公务员、职员的标准安排入围考生进行体检。

七、通知到岗

体检合格,通知到岗并办理入职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宝安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二○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29997088

附件1

宝安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 族

婚姻状况

户籍地

政治面貌

报名岗位

最高学历

专业

资格证书

毕业院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有何特长

现家庭住址

个人简历

(从最高学历教育写起)

姓名

关系

出生年月

学历

工作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复印件

                

本人填写的信息全部属实,本人符合招考公告规定的所有条件以及报考岗位的所有资格要求。如不符合,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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