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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法院七项举措全面深入推进快速执行机制改革

信息提供日期 : 2013-07-22 10:22来源 : 宝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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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宝安法院全面实行快速执行机制改革,建立了以“速执-普执-复执”为基本架构,繁简分流、快速高效为主要特点的执行新模式。为深入推进执行机制改革,宝安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排查目前执行工作中不符合快速执行机制的因素,提出了七项举措重点监督落实:

  一、实行执行人员定岗定责,保障执行力度。执行人员按“速执-普执-复执”的基本架构进行配备,定岗定责后,不得随意对人员进行调整,确保各执行组有充足力量开展执行工作,保障新执行机制有效运转。

  二、开展执行人员上岗培训,增强执行能力。对新到岗执行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系统学习执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使其尽快熟练掌握执行技能,增强高效、快速执行能力。

  三、加强执行业务指导,解决疑难问题。发挥执行局中枢协调作用,进一步畅通与派出法庭的沟通渠道,就法庭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定期召开局务会议,集中研究、讨论全院执行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总结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做法,并推广参考;修订、完善《执行工作手册》,为执行工作提供统一、规范的指引。

  四、完善执行工作配套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建立适合快速执行机制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体系,确保案件流转高效、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尝试构建执行信息、执行日志公开平台,借助邮寄、网络、电话、短信等现代化手段,畅通与当事人信息沟通渠道。

  五、强化执行指挥中心监管职能,服务全院执行。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纵向沟通能力和横向协调能力,增强执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继续加强执行异议审查工作,规范执行异议审查程序,增强审查力度,提高审查效率,切实保障案外异议人、执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建立执行外勤组,探索集约执行。增设外勤组,以配合全市法院执行外勤事务的集约化管理,并以此为平台和契机,全面整合我院执行外勤事务和管理资源,以外勤组为中心枢纽,搭建执行工作上下、内外协调平台,为快速执行机制更高效运作提供外勤保障。

  七、推进执行装备现代化,提高执行效率。对执行岗位车辆配备、录音录像设备等情况进行摸底,研究推进执行装备的更新换代,增强处置突发事件、暴力抗法、当事人据不配合执行、不愿做笔录等异常情况下的取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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