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深圳市公益基金会·共享阳光公益基金”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正式挂牌设立,这是全国首个专门为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罪错未成年人提供帮教服务的专项公募公益基金。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公益基金会、深圳市宝安法院有关领导及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商会、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等爱心企业负责人、志愿者代表参加了挂牌仪式。
当前,异地未成年人犯罪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深圳市宝安区非深圳户籍未成年人犯罪占同类犯罪98%以上,而社区矫正仅限于户籍人口,对非深圳户籍未成年人的判后监管成为一道难题。鉴于此,宝安法院创建了“社工+义工”双工联动帮助矫正异地户籍少年犯的特色帮教机制,2012年8月,深圳市宝安法院与有关社工组织又协同开展了以帮教罪错未成年人为特色的“共享阳光行动”,共招募了53名来自国内大学、中学和海外留学的青少年志愿者,以交流互动的形式与罪错少年建立“一对一”帮教关系,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重建回归家庭和社会信心,以阳光心态面对人生,至今已经有5300多人和多家爱心企业参与了该活动。
“深圳市公益基金会·共享阳光公益基金”是由宝安法院开展招募青少年志愿者参与帮教的“共享阳光行动”孕育而生。活动让社会充分认识到,关心他们,就是关心每一个家庭幸福,就是关心社会稳定;帮助他们,就是帮助每一个无助的家庭,就是帮助我们自己,就是帮助社会建设。正是基于这种理念和认识,为弥补司法资源短缺,动员社会力量关心关注异地缓刑罪错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工作,在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的大力支持下,在宝安法院倾力指导下,“共享阳光行动”志愿者团队、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商会与艾美特电器(深圳)有限公司等数家爱心企业共同发起成立“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共享阳光公益基金”。该基金经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由深圳市社会公益基金会直接管理,在深圳市范围内募集,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捐赠和政府资助,是目前中国大陆地区专注于帮教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着力避免罪错未成年人失爱、失教、失学、失业的唯一专项公益基金。它的宗旨是: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建立青少年志愿者帮教队伍,加强对判处非监禁刑少年的教育矫正,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和家庭,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障社会公正和谐,推动罪错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