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作出了《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法院立功集体和立功个人的决定》,为宝安法院立案庭记集体一等功,这是全市法院系统中唯一获得集体一等功荣誉的单位。同时,宝安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立案庭审判员林葵英同志分别荣获集体二等功和个人二等功。
宝安法院作为全市法院系统的收结案大户,2012年受理案件48113件,审结45208件,一线法官人均结案411件,以占全市法院约14%的法官,办结了全市近25%的案件,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立案庭作为宝安法院对外服务的窗口,强化诉讼服务职责,提供以纠纷分流、矛盾化解、诉讼服务为特色的“门诊式”诉讼服务,201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6538宗,接待当事人77563人次,来电34452人次,收转材料35685份,移送上诉案卷4971件,接受退卷3774件,并依法为困难群众缓减免诉讼费用140.5311万元,有效树立了宝安法院公正公开、廉洁高效、服务为民的司法形象。
少年综合审判庭作为宝安法院改革创新的典型,2012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54件,审结839件,在涉少刑事案件中试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进行庭前心理辅导74人次,并对312名未成年罪犯判处非监禁刑,非监禁刑适用率达到50%;在涉少民事案件中首次引入社会调查报告和庭审帮教制度,制作专业社会调查报告476份,引入社工进行庭审帮教437人次,这是继被民政部评为2012年“首届全国优秀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三等奖之后,宝安法院少年审判工作获得的又一殊荣。